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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颐和园照相馆变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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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此外,事务所还制定了规章明令禁止游人及租户私自摄制风景片。如在事务所制定的《游客游览规则》中规定:“游人入园游览时不得私摄风景影片,有妨
此外,事务所还制定了规章明令禁止游人及租户私自摄制风景片。如在事务所制定的《游客游览规则》中规定:“游人入园游览时不得私摄风景影片,有妨本园营业。”《租户须知》中规定:“租户不得携带照相器材具拍照影片,其快镜不在此限。”
试办颐和园摄影室
1934年9月,德福照相馆合同到期停业后,园内照相馆出现空缺。德记照相馆见机提出设立颐和园摄影社,并愿以四成营业收入上交,被事务所以“摄影办法正在筹划”为由拒绝。1935年1月,商人梁树桐提出开设照相馆的请求,被事务所以“与本所摄影部分有妨碍”为由拒绝。事务所两次坚决拒绝商户承办照相馆的原因与当时的北平市旅游发展计划有关。
1933年6月,袁良出任北平市长,提出将北平规划建设成为旅游胜地的主张,为广泛宣传和便利中外人士游览,提倡原皇家宫殿、园林和坛庙等处编制旅行图册。1934年,事务所组织编订颐和园图说,内附园内风景照片。1935年1月,事务所续印颐和园图说。
因德福“技术不良,器具陈旧,屡经谕饬改善,该商置若罔闻”,又颐和园风景片售卖“向经商人之手,殊受剥夺,出品有限”,为推广文化,增进收益起见,事务所决定自行组织颐和园摄影室,负责为游人照相和摄制风景片。为统筹兼顾,管理便利,事务所合并编制颐和园中英文图说、绘制颐和园平面图业务与摄影室一起组建颐和园美术部,以六个月为试办期,专门负责印刷发行事务。
至9月底半年试办期满后,摄影室所有营业收入除开支外,计盈余六百三十一元七角九分;从月份看,四五月收入尚佳,六月份因天气炎热游人减少致收入低落,七八月份有所回升。由于试办效果良好,摄影室继续试办六个月,并计划在冬季游人减少时减少雇员,紧缩开支,待来年天气转暖时,再行增添技工,以调剂盈亏。1936年4月,摄影室试办期满后停办。
分区经营的两家摄影社
颐和园摄影室停办后,事务所重新招商承办照相馆。1936年,姚重华呈请在玉澜堂外等处设立美容摄影社,自4月1日起,限期五年,租用南罩房七间及玉澜堂外西岸房二间,每月房租五十元,另缴营业提成二成。6月,美容摄影社开始售卖本园风景片底版,印制风景片,租用排云门东门房售卖,每月缴纳房租二十五元。1941年、1942年期满各续租一年。
日伪政权控制北平时期,经济萧条,市场波动频繁,摄影所需材料价值奇涨,美容摄影社的经营状况也颇为艰难。为了维持营业,美容摄影社多次呈请增加照片价格。1940年4月,美容摄影社申请相片加价三分之一,经批准后加价百分之二十五。

1943年1月,美容摄影社再次申请加价,欲与城内照相业价格统一,按照东安市场生昌照相馆价格定价。3月11日,经北京市社会局审核,认为所报价格尚不为高,准予调整。相隔三年,再次调整价格,而且幅度之高,可见当时的物价上涨速度之快。
4月3日,张希仁呈请开办绿野摄影社,事务所认为现今游人数量繁多,有增设一家照相馆的必要,可按区分营。经两商协定将园内分为东西两部,以景福阁、乐寿堂为界,美容社经营东部,绿野社经营西部,景福阁为共同营业区。东部营业区有南罩房、仁寿殿、玉澜堂、谐趣园、铜牛、知春亭,西部营业区有乐寿堂、排云门、佛香阁、智慧海、石丈亭、清晏舫等。绿野摄影社的加入终结了颐和园内照相由一家专营的历史。
在游人数量和摄影材料价格上涨迅猛且来源断绝的情形下,两家分营的收益显然要更低。1944年6月24日,两家一起呈请减少提成以维持营业,市府以遵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7月20日,两商再次呈请称“准暂将营业提成一项略为核减,一俟材料来源通畅,价格平衡,仍当按照合同规定如数缴纳”。市府认为合同是定案,无法更改,两家也只能勉力维持了。
历经北平光复、北平解放,美容和绿野两家摄影社一直坚守颐和园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前后,美容、绿野两社相继被园方收回,改组为公私合营照相服务部。
民国时期颐和园照相馆的变迁是特定时代背景下颐和园商业经营和旅游服务的缩影,这些留存下来的珍贵影像档案记录了动乱年代中的园林风光和人文风貌。如今,颐和园每年接纳大量中外游客,打卡拍照随处可见,照相的最佳位置也与过去大同小异,更有趣的是现今的玉澜堂外、排云门外仍然延续了照相馆经营的传统。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时代在变,科技在变,但人们游玩时留影纪念的想法却从未改变。
文章来源:《低温物理学报》 网址: http://www.mgdazzs.cn/zonghexinwen/2021/1104/577.html